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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则

2015-06-01 10:16:09 【 【打印】【关闭】

第一条  根据《中国科学院开放实验室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为规范和加强内陆河流域生态水文重点实验室(以下简称:实验室)的建设和运行管理,提高实验室科研和组织管理工作的水平,结合本实验室的具体情况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  实验室以内陆河流域为研究对象,紧密结合国家需求和世界科学前沿,以流域生态-水文学研究为主线,耦合生命科学、生态经济学和农业发展,依托野外观测试验平台、数字流域;立足流域尺度认识水-生态-经济复合系统的本质、运行规律、依存关系及其对全球变化和人类活动的响应;建立我国内陆河流域科学基本原理和方法论;为我国西北干旱区流域水、生态和经济协调和持续发展提供科学支撑和决策依据。

第三条  实验室贯彻以“开放、流动、竞争、协作”的方针,实行以研究群体为科研主体、学科组为基本科研单元、技术支撑系统提供公共技术服务的管理模式。

第四条  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,实验室主任全面负责组织领导实验室的科学研究、学术活动、人员选聘、财务开支及行政管理工作。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。

       第五条  实验室面向国内外开放,通过开展合作研究的方式吸引国内外专家、学者和其它科研人员来实验室从事课题研究和学术交流。开展高水平的合作研究工作,促进学术思想和人才培养的交流。